科学技术处管理职能
 

    科学技术处是学校管理科技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学校的领导下,积极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科技政策与法规,组织并服务于我校各项科技工作。我处具体职能如下:
    1.制订并实施学校科技工作的各项政策和管理办法。
    2.组织编制、实施学校科技发展规划以及年度科技计划。
    3.组织申报各类科技项目以及监督与检查项目的实施。
    4.统筹安排学校各类科技平台的规划、建设、管理和评估。
    5.科技成果认定、科研工作考核以及科研奖惩的实施。
    6.学校各类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
    7.积极推动科技体制改革与创新,加强科技推广和成果转化。
    8.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和科技信息的宣传工作,提供科技信息和咨询服务。
    9.负责我校科技统计数据和信息的处理以及科技资料的存档管理工作。
    10.主动配合其他职能部门工作,保障学校有关工作顺利完成。
    此外,我处还将进一步开拓科技工作新局面,加强与政府各级各类科技管理部门的联系,主动寻找产、学、研相结合的契机,优化学术环境,创造宽松的学术氛围,努力提高我校科学技术研究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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