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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6-03来源:   作者:王彩红 阅读: 次]

校内各相关单位:

2019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经开始,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陕科成发〔2019131号)要求,为做好我校奖励项目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种设置

省科学技术奖包括:省最高科学技术奖、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等级,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

省最高科学技术奖不分等级,每年授奖数不超过3项;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总数每年不超过260项,其中一等奖不超过30项;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每年授奖数额不超过2项。

二、提名要求

省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度,不受理自荐。

1.单位提名。可提名的单位包含: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国务院部门驻陕单位,经省科技厅认定的符合所规定资格条件的其他单位。

2.个人提名。可提名的个人及条件如下: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两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下同)、2009(含)以来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省最高奖获奖人(历年来的省科学技术最高成就奖获奖人、省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获奖人,下同),3人联合提名1项省最高科学技术奖;每人可独立提名1项除省最高科学技术奖外的其他省科学技术奖,不限奖种及等级。

22009年(含)以来的国家科学技术二等奖的第一完成人、2014年(含)以来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第一完成人可以2人联合提名1项省科学技术奖。

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联合提名项目的建议授奖等次应不高于责任专家所对应的获奖等次。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责任专家应在本人从事学科专业(二级学科)内提名;提名专家每人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的省科学技术奖限1项;提名专家不能作为本年度提名项目完成人;提名专家不参与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活动。

提名省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项目,实行按等级标准提名、独立评审表决的机制。

提名项目等级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及以上”“三等奖及以上三种情况。评审专家严格遵照评价标准评审,分别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独立投票表决。提名一等奖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格参评二等奖,提名二等奖及以上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格参评三等奖。

专家提名的,提名前由责任提名专家通过本人电邮向省科技厅成果转化处提出申请,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和项目联系人。申请格式见附件6,电邮及附件标题为专家提名申请表——奖种——所有提名专家姓名。单位提名前,省科技厅将对具备提名资格的单位分配提名号和登录口令。

    专家申请提名截止日期为2019610日。

    被提名项目(人选)凭提名号进入省科技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正式填报提名材料。

三、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改革方案》及《2019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提名要求,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省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7430日前公开发表,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7430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涉及土木建筑工程类的项目应提交整体工程验收报告,工程验收报告时间应早于2016430日)。

    2.省自然科学奖项目的完成人应当是提交的主要论文专著的作者;省技术发明奖项目必须取得已授权发明专利,且前三位完成人应当是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发明人少于三人时除外)。

    3.1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第一完成人。

    4.2018年度的省科学技术奖项目完成人(前三人)不能作为2019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5.2017年度和2018年度连续两年经评定未获奖的项目(人选),不得以同样技术内容和材料提名2019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6.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7.提名项目应当进行科技成果登记(我校具体要求见附件3)。

    8.用于支撑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的标准、专利、论文、著作(含计算机软件)、动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已获国家和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项目或本年度其他提名项目中出现。

    9.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审批的相关领域提名项目,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等,在未获得有关主管行政机关批准,或行政审批时间未满两年(2017430日后审批)的不得提名。

    10.涉及国防军工、国家安全的涉密项目不得提名。

四、提名书填写要求

    提名书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提名书通过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完成,纸质版提名书由系统生成的电子版打印,电子版提名书与纸质版提名书应严格一致。

    提名书主件的纸质版应为网上填写完成、提交提名后下载打印。提名书主件所填内容应与附件中各类佐证材料有相互对应的印证关系。提名书附件应根据项目主件内容对应整理,并在系统中上传。书面提名书中须提供原件(盖有公章或亲笔签名)的部分(如专家提名意见、应用证明等),可用原件替换电子版提名书对应页面。

    各提名项目完成人可于201961日起凭提名号登录省科学技术奖网上申报管理系统,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登录路径:陕西科技信息网(http://kjt.shaanxi.gov.cn——点击网上申报栏科学技术奖励按钮——凭提名号登录填写。

提名项目(通用)纸质提名书12份(其中1份为原件;提名书主件与附件材料按可拆卸方式合订成册,双面不限,不另加封面及电子版请于201975日前报送科技处。

 

联系人:王彩红  张艳

联系电话:85310337   85310341

联系人邮箱:chwang@snnu.edu.cn  

 

附件1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19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3:关于做好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附件4: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8.0

附件52019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附件6: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

附件7:申报系统填报用户使用手册

 

 

 

   

                                        201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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