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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日期:2019-09-02来源:   作者: 阅读: 次]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2019年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工作安排的相关要求,为了做好该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流程及时间节点

请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下载查看批准通知并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附件1),并严格按照以下时间节点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

9717:00前:项目负责人登陆ISIS系统填写项目计划书,并提交至学校审核,学校审核后提交至基金委审核,基金委审核未通过的项目将退回至项目负责人重新修改。

91317:00前:基金委审核未通过的项目负责人需在此时间前根据基金委反馈意见修改计划书,并再次提交至学校审核,学校审核后再次提交至基金委审核。

92017:00前:项目负责人打印基金委审核通过(系统状态为待接收纸质版)后的计划书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应保证与电子版一致),经由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名(两处)后,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校务楼421办公室)。科技处将统一加盖科研部门公章、财务部门公章和依托单位公章,并寄送至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其中,无纸化申请项目(青年基金、重点项目)将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订在其中一份计划书之后。

二、预算填报注意事项

(一)请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2)的各项要求填写计划书的资金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可参见附件3),并保证前后经费额度保持一致。

(二)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科目所列金额与申请书相比不得调增。劳务费预算时,请列出劳务费发放标准、人数以及发放月数。专家咨询费预算时,请列出专家咨询费发放标准(国家标准参见附件4)、人数、天数等。

(三)其它支出如果有预算金额,请务必在预算说明中写明具体的支出项目,不能写成“不可预见费”等笼统模糊的支出说明。其他支出应详细说明该支出与项目研究任务的相关性和必要性,并详细列示测算依据。

(四)对于合作研究项目,若需对合作单位外拨研究经费,务必在预算说明书中做重点说明。

学校科技处联系人:曹晓仪、潘红,联系电话:85310462

学校财务处联系人:王江鹏,联系电话:85310693-601

附件: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docx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docx

3. 经费预算说明书(样例供参考).doc

4. 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docx

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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