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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推荐高等学校2020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0-01-31来源:   作者: 阅读: 次]

各有关单位:

  接《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推荐高等学校2020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的通知》(教技司〔2020]13号〕,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推荐2020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的通知》(国科金计函〔20201号)要求,为做好2020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以下简称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项目主要资助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需求,以科学目标为导向,对促进科学发展、探索自然规律和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科研仪器与核心部件的研制。

  二、项目推荐原则

  此次推荐只面向直接费用需求在1000万元/项以上(含1000万元/项)的项目。请各单位按照《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管理办法》(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www.nsfc.gov.cn政策法规栏目)有关要求,严格把关,保证推荐项目质量,教育部科技司将在各校推荐基础上,根据限项择优推荐。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向学校科技处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按照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的要求在线撰写申请书。项目类别选择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亚类选择部门推荐。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申请书内容一致。

  2.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和项目资金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根据仪器研制的实际需要,客观、认真地编制项目资金预算。

  3.有关申请限项要求请按照《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限项申请规定执行。

  4.依托单位审核申请书后,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提交电子申请书。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3份(以学校-申请人姓名命名)、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份于3917:00前报送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联系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曹晓仪

  电 话:85310462

箱:caoxiaoyi@snnu.edu.cn

  附件:“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推荐项目汇总表 .docx

   

                                                                                          科技处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