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调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和验收期限的的通告》,省科技厅调整了我省在研科技计划项目执行和验收期限。为了做好我校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请有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按照通知要求安排相关工作。
一、调整事项
1. 在研项目的执行期、待验收项目的验收期统一延长6个月,延期事项无需项目承担单位单独申请,逾期未验收项目的验收时间不再顺延。
2. 如项目达到验收条件,可申请提前验收。确需验收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商归口管理部门,验收申请材料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在线提交、审核,纸质材料待疫情结束后按程序报送。
3. 2015年以前未在系统中的项目,可将验收申请材料电子版提交至我校科技处项目管理科,邮箱:panhong@snnu.edu.cn。纸质材料待疫情结束后按程序报送。
二、项目管理员联系方式
1. 我校科技处项目管理科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潘红
联系电话:85310462
邮箱:panhong@snnu.edu.cn
2. 省科技厅业务咨询电话
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项目验收咨询电话: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 029-88851934、81298442
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创新能力支撑计划项目验收咨询电话:陕西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 029-85240130、85524052
省科技厅资管处咨询电话: 029-81773390
科学技术处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