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以及《科技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103号)和《陕西师范大学科研成果转化实施暂行办法》(陕师校发2019[114]号),现对我校“单晶衍射仪的便携式液氮补给装置”一项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公示期限2020年11月30日—2020年12月18日,如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材料形式向科技处反映。
公示信息详见附件。
联系人: 党丹琳
联系电话:029-85310468
附 件: 单晶衍射仪的便携式液氮补给装置职务现金奖励.pdf
科学技术处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