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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6-12-20       浏览量:     作者:      来源:    分享到:

1216日上午,科学技术处组织的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推进会在长安校区校务楼319会议室召开。副校长杨祖培,科学技术处处长吴晓军、教务处处长李贵安、产业开发处处长马进福、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主任雒朝梁、科学技术处副处长张卫兵、人事处副处长吴晋峰、社会科学处副处长马维斌、物资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办公室主任樊天民、财务处副处长王冀茹、学科建设处副处长闫文杰、研究生院副院长王明道、学生处副处长曲洪刚、校团委干部代晓飞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科学技术处处长吴晓军主持。 

张卫兵副处长首先介绍了《关于印发< 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的通知》和《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文件要求,并对《陕西师范大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讨论稿)》进行简要说明,希望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就议事规则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吴晓军处长强调,国家出台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两个文件激发了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同时对高校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各部门要梳理相关管理办法,制定和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形成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环境。

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相关文件精神,就学校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深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支持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建立健全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人事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收入分配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财务保障制度等方面对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问题进行了讨论交流。

最后,副校长杨祖培总结讲话。她强调,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是提高科技进步贡献率的重要举措;特别是国家通过修订法律法规以及相继出台一系列纲领性文件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造了良好环境,激发了科技人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积极性。各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结合《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和《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梳理各自规章制度,按照时间节点修订和完善相应管理办法;要健全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人事管理制度,制定科技人员在岗兼职离岗创业和返岗任职制度;要丰富教学手段,把科技成果以出版专著、编辑教材、讲义等形式转化为教育教学内容,增强教学深度;要加强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支持学生开展创业训练和实践,增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要设立成果转化基金,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承接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通过制定和落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各项制度,形成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环境,提升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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