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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提交应用成果审批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5       浏览量:     作者:      来源:    分享到: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应用成果管理细则(试行)》(师社〔2025〕1号)相关要求,应用成果报出和审核须遵照先审批,后报出,再审核的流程。现依照文件报出及审核要求对《细则》施行之前及2024-2025年度寒假(2025年2月24日之前)报送但未审批的应用成果进行集中补充审批。

请有需要的教职工填写《应用成果补充审批表》(见附件1)交至各单位,各相关单位汇总后填写《应用成果补充审批汇总表》(附件2),于2025年2月28日17:00之前将报送人填写的《应用成果补充审批表》及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及科研副院长签字的《应用成果补充审批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科学技术处成果专利管理科(校务楼421),电子版发送至panhong@snnu.edu.cn。

此次集中审批之后,《细则》施行前后未审批报出的应用成果不予审核。

联 系 人:潘  红

联系电话:85310337


科学技术处

2025年2月24日

附件【附件1.应用成果补充审批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应用成果补充审批汇总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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