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有关人员:
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25〕4号)文件要求,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正式启动。为做好我校提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候选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的有关要求,以及以下具体条件:
1.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公开发表满3年(2022年5月31日前),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3年(2022年5月31日前)。
2.同一候选人或同一科学技术内容不得被重复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3.如在提名材料中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项目须完成整体验收。
二、提名工作安排
1.请有意申报2025年度国家奖的单位(项目负责人)于5月22日17:00前联系科技处,或发送相关信息至panhong@snnu.edu.cn。后续学校将在工作群内发布相关通知。
2.由于各提名渠道名额有限,请项目组积极争取各提名渠道提名资格,如专家提名、学会协会提名、部委提名等。
3.详情请查看国家奖励办官网通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https://www.nosta.gov.cn/pc/zh/yclm/tzgg/1686.shtml)。
三、科技处联系人
联系人: 潘 红 85310337
屈新运 85310338
邮 箱:panhong@snnu.edu.cn
科学技术处
2025年5月20日
附件【附件1.国家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3.国家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汇总表.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4.回避专家申请表.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