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三项改革”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23       浏览量:     作者:      来源:    分享到: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西安市促进成果转化优化创新生态若干措施(2025—2027年)》(市政办发〔2025〕36号)精神,支持高校成果就地转化产业化,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发布了《关于开展“三项改革”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现就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承担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任务的已完成成果就地转化项目,聚焦半导体与光子、航空航天、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等重点产业领域,推动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产业化。

二、入库条件

(一)企业已与成果学校签订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或作价入股等转化协议,知识产权清晰。

(二)项目处于中试熟化、试生产或产业化初始阶段,技术水平领先,具有良好的转化及产业化条件,项目实际投入不低于5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须提供成果来源学校出具的项目推荐函,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可行性报告、技术转让/许可/作价入股协议、知识产权证书等。

四、入库流程

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实行常态化入库储备,本次项目集中入库储备时间为即日起至6月28日。

(一)线上填报。通过“西安市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s://data.xast.cn),由项目负责人注册登录后按项目申报书有关要求在线填报项目信息。

(二)形式审查。填报完成后,学校对项目进行初审,统一出具推荐函,并在管理系统提交市科技局审核。

(三)动态储备。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实行“储备库—项目库”双库管理模式。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纳入储备库,储备库项目通过评审论证及有关程序确认立项后,纳入项目库。

五、有关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须符合西安市科研诚信管理相关要求。纳入科技计划失信名单的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报新项目。

(二)项目填报咨询电话:029-67096636;管理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9-67096631。

联系人及电话:周璐   029-85310468

科学技术处   

2026年6月23日

友情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