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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文物保护领域科学和技术研究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27       浏览量:     作者:      来源: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文物保护领域科技进步与创新,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文物事业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现就2013年度文物保护领域科学和技术研究一般课题(以下简称课题)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文社会科学类课题补助经费每项一般不超过10万元,自然科学、工程和技术科学类课题补助经费每项一般不超过30万元。课题经费预算总额不受限制,鼓励课题自筹经费。

二、课题申请单位和课题申请人需符合《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见附件一)的有关要求。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此项条件者,须有两名同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书面推荐。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承担1项,已承担国家文物局资助课题且尚未结项者,原则上不得作为申请人申报新课题;课题组成员参与的课题一般不能超过2项。凡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严禁同一课题多头申报。

三、本课题指南(见附件二)在对以往课题进行系统梳理基础上,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领域、考古领域、可移动文物保护领域、博物馆领域,以及基础性研究和宏观管理及政策研究6个方面,共62个条目。本指南只规定研究范围和研究方向,申请人进行课题申报时需自行拟定具体题目。

四、本年度课题采取网上申报形式,本通知及附件均同时在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平台(以下简称科技平台,网址:www.chst.cnkj.sach.gov.cn)上发布,申报者可直接上网查询和下载。请各单位和申请人认真阅读《文物保护领域科学和技术研究一般课题申报流程》,做好申报工作。

具体程序安排如下:

  (一)课题申请单位及申请人自430日至529日(17时止)可登录科技平台,进入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按程序进行注册、填报;

  (二)组织单位在网上对课题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于53017时前报送课题办;

  (三)课题办组织有关专家对课题申请书进行函审,结果将在科技平台上予以公布;

  (四)通过函审的申报课题,根据专家函审意见对申请书进行修改完善后,打印一式8份,报送科学技术处;

  (五)课题立项专家评审会由国家文物局组织召开,具体时间另行安排。评审结果将在科技平台上公示,公示期15天。

  五、其他事项

  国家文物局联系人:刘刚  于丹华

  国家文物局联系电话:010—84642070  84631969

  

联系人:俱名扬

电话:85310462

E-mail:jumingyang@snnu.edu.cn

 

 

 

 附件1: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doc

 附件2: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指南(2011-2015.doc

 附件3:文化遗产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汇编(2001-2012).doc

 附件4:文化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申请书.doc

 附件5: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一般课题申报流程.doc

 

 

 

 

 

                                           科技处

                                          201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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