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细则》的规定,2011年度立项及2009-2010年尚未结题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负责人需按期进行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据各自签订的《项目计划书》准备结题材料,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结题,请书面说明原因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二、本次报送的结题材料包括结题报告和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相关的论文、著作、发明专利等科技成果。其中,论文须提供首页及标注页;著作需要提供封面、目录及标注页。提交“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成果时,所有成果均需标记出本人的姓名。
三、附件材料中提交的所有成果需在我校“科技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后方可认定,否则不予认定。成果登记相关要求和流程请见:http://kjc.snnu.edu.cn/show.aspx?id=1145&cid=4。
四、各单位请于2013年10月30日前向科技处项目管理办公室(校务楼527室)报送纸质结题材料一份(双面打印并装订),同时报送电子版至如下的邮箱地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俱名扬(结题材料) 曹晓仪(成果登记)
联系电话:85310462,85310230
联系邮箱:jumingyang@snnu.edu.cn
附件:1.2011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结题项目清单.xls
2.2009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结题项目清单.xls
3.2010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结题项目清单.xls
4.陕西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结题报告.doc
科技处
201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