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科各学院、中心: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开展第十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陕高教组办〔2013〕10号)精神,现将我校推荐第十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文件要求,我校给高教工委推荐名额为1-2名。因推荐人数有限,各单位按照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向学校推荐1人。
二、候选人具备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宣传普及科学知识、推广技术、转化成果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男性不超过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未曾获得本奖。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严格评审程序,保证评选质量。被推荐人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二)推荐的人选要向长期在国内科研与教学第一线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三)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当保证客观、真实,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涉密推荐材料,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推荐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四、材料报送
推荐材料包括《第十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及附件材料,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第十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1份;
2.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陕西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3份(3位专家);
4.科技成果简介材料(200字以内)1份;
5.科技成果综合材料(1500字以内)1份;
6.代表性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最多三项,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1份;
7.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8.其他材料。
请各单位于2013年12月5日前将推荐人书面材料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管理科(校务楼418室)。
五、其它事项
1.科技处将根据有关要求,择优推荐我校的候选人。
2.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王彩红,张艳
电 话:85310337,85310341
邮 箱:chwang@snnu.edu.cn,zhangyan@snnu.edu.cn
附件1.关于开展第十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科学技术处
2013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