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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写校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基本情况备案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17       浏览量:     作者:      来源:    分享到:

各校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及各依托单位:

为了更好的建设我校校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加强实验室支撑高质量高等教育以及研究型大学建设、培养和聚集优秀人才和团队、支撑高层次学术交流等方面的基础作用,同时注重实验室的规范管理与机制创新以及服务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的突出贡献,我校拟对校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的建设情况进行摸底备案,备案表信息将与实验室考核、项目申报指标以及经费资助等关联。各依托单位要重视实验室建设,为实验室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各重点实验室主任应继续加强研究方向和研究团队的凝练,加强内部管理与信息化建设,为培育更高层次的重点科技创新平台打下坚实的基础。

各实验室还应加强文化建设,完善实验室网站并及时更新,每年至少设立一项开放课题,报科技处备案并开具开放课题证书,每年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并及时向科技处报备会议简报。

各校级重点实验室应提交陕西师范大学校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基本情况备案表》(备案表中每个重点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原则上设3—4个,研究人员10个左右,最多不超过15人,各实验室人员不得交叉)。请各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于20131225日之前将备案表报科学技术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联系人:屈新运  张卫兵

联系电话:85310468

报送邮箱:quxinyun@snnu.edu.cn

科学技术处   

20131216

附表:陕西师范大学校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基本情况备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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