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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发布及申报受理时间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17       浏览量:     作者:      来源: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已经发布,请仔细阅读指南申请须知、限项规定及所在学部的具体要求,规范撰写申请书。现将我校受理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5-32  项目负责人撰写申请书,学院组织评审。

33-5  材料审查,分布地点如下:

        33日下午:格物楼生科院会议室集中审查;

        34日下午:文津楼数学学院会议室集中审查;

        35日下午:致知楼化学院会议室集中审查。

请各学院将申请书报送所在楼会议室进行集中审查,其他学院35日前报科技处。

36-7  学院向科技处报送材料。(材料双面打印,包括二份纸质申请书、电子版、专家评审意见及汇总表、学院申报汇总表。)

二.2014年有关资助政策调整

(一)上两年(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二)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三)取消部分项目类型

取消的项目类型包括: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青少年科技活动项目和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

(四)合并与调整部分项目类型

1.不再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允许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本次指2014年底结题)申请面上项目。

2.原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合并为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3.原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更名为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4.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不再实行部门推荐申请方式,改为申请人通过依托单位直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五)避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复资助1.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2.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三.用户开通

本年度除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外,其他项目类型的项目申请全部要求在线填写。下载使用新版申请书时,应当将以前版本的申请书模版文件全部删除。请将姓名、职称、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发至以下邮箱,然后登陆邮箱点击邮件链接进行开通。

四.其他事项

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量大,时间紧,涉及形式审查及查重等后续工作,请各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申请书,各单位务必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好项目收集和审查工作。

申报指南网址: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4xmzn/index.html

登陆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

 

联系人:董维权

  :dongweiquan@snnu.edu.cn

 

 

附件:1.申请书撰写常见错误.doc

      2.各学部申报注意事项.rar

3.博士后承诺函.doc

      4.同行评议意见表.doc

5.专家推荐信模板.doc

6.导师同意函模板.doc

7.形式审查明细表.doc

      8.评审汇总表.xls

      9.申报汇总表.xls

     10.2014年申报注意事项和安排及2013年申报立项分析.ppt

 

科技处

                                      201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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