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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自然科学标志性科研成果经费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2       浏览量:     作者:      来源:    分享到: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标志性科研成果经费奖励办法(修订稿)》(陕师校发[2008]4号)有关规定,学校对高水平学术论文、高层次科技奖励及应用技术成果,给予一定的科研经费奖励。

经学院申报,科技处审核,主管校领导批准,2014年度自然科学标志性科研成果共奖励经费564.5万元。其中,学术论文211篇,奖励经费415万元;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14项,奖励经费49.5万元;发明专利100件,奖励经费1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附件2)。

奖励经费分两部分下达,本次下达金额见附件3(经费总额5万元以下的本次全部下达,5万元及其以上的下达总经费的80%),第二部分经费下达时间另行通知。奖励经费由财务处直接下拨到相关人员标志性科研成果经费卡中,以前未获得过此项奖励者,请到科技处领取新建的经费卡。

附件:1.2014年度自然科学标志性科研成果经费奖励目录

      2.2014年度自然科学标志性科研成果经费奖励汇总表

      3.2014年度自然科学标志性科研成果经费奖励支付清单(第一部分) 

 

科学技术处

201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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