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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6年度陕西省重大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30       浏览量:     作者:      来源:    分享到: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创新型省份建设推进大会精神,充分发挥基础研究在我省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提升我省原始创新能力和区域核心竞争力,根据《关于征集2016年度陕西省重大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陕科发〔20159号 )精神,2016年,省科技厅将围绕重点产业创新链,依托国家重点学科、我省优势学科或陕西省重点实验室,设立重大基础研究计划,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围绕科技统筹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中17个重点产业创新链开展创新性研究(详见附件)。申报网址:http://ywgl.snstd.gov.cn/egrantweb/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其所申报项目应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明确的研究目标,科学、可行的研究思路和应用前景。

2.重大基础研究项目需依托国家重点学科、我省优势学科或陕西省重点实验室进行申报,优先支持能够解决重点产业技术发展需求的基础研究,优先支持能够带动重点学科发展,形成知识产权成果的应用基础研究;

3.申请者原则上应195811日后出生。

三、申报要求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持人只能申请2016年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项(不包括科技创新团队计划、科技新星计划、协同创新计划);

2.截止2015731日在研或未结题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

3.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类似的项目内容申报;同一年度不得以相同或类似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内容申报重大基础研究项目。

四、有关说明

1.重大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执行期为3年,单项资助强度不超过30万元;

2.计划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受理时间:

系统填报时间:2015820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工作。

材料报送时间:2015824日前按要求将纸质材料提交到科技处项目管理科(校务楼421办公室)。

所有书面材料一式7份,A4纸双面打印(需要有条形码盒水印),按项目申请书、建议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的顺序简装成册,不需另行加装、制作其它材质封面。

五、经费预算说明

请个申请人合理安排经费预算,研究经费包含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根据《陕西师范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陕师校发〔201533号)相关要求,有间接经费管理要求的项目,学校按照以下方案提取管理费和绩效(500万元以下):

A.学校科研管理补助支出=(直接经费-设备购置费)×11%

B.学校资源占用费=(直接经费-设备购置费)×4%

C.绩效支出=(直接经费-设备购置费)×5%

其中,AB两项归入管理费。

根据以上计算依据,在填写预算的过程中,可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间接经费:

间接经费=(总经费-设备购置费)×1/6

管理费=间接经费×75%

绩效支出=间接经费×25%

以上计算过程,可参在附件2中填入拟申请的经费额度及设备购置费额度自动计算。

如有疑问,请联系:

1.科学技术处:曹晓仪  董维权

联系电话:85310462/15309296251

2.科技厅计划处基金办

联系人:张岩实

联系电话:029-81294815

3.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科技服务大厅

联系人:韩非  李磊  杨海燕

联系电话:15339113537

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770-4550

附件1.2016年度陕西省科技统筹创新工程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重点产业创新链).doc

附件2.经费预算表.xlsx

科学技术处

201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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