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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的提交审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06       浏览量:     作者:      来源:    分享到:

各项目负责人: 

 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对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进行集中接收与审核。现将2015年集中审批项目的计划书接收审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项目负责人做好计划书的报送工作。 

一、99以前,项目负责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sfc.gov.cn),填写项目计划书电子版,并通过基金委网站ISIS系统提交至科技处,科技处审核后提交至基金委进行审核。对于审核未通过的计划书,将退回项目负责人重新修改。

二、915前,科技处审核负责人修改的基金委退回的计划书电子版,再次提交至基金委。

三、921前,各院系须将基金委审核通过后的计划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应保证与电子版一致)报送至科技处。计划书有两处签名地方。

四、填写计划书注意事项: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已于2015415日起施行,项目负责人需严格按照该办法填写计划书的资金预算,按要求有的内容在正文中做出详细说明,不符合要求的经费将予以缓拨。

2.如果项目实验室没有单独的专属设备仪器水电燃气表,则燃料动力费用为零。实验室的水电费用为间接经费。

3.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在国内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参加会议过程中发生的会议注册费,在此预算。

4.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为了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研究工作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说明:会议费是指项目负责人组织召开学术会议、在华国际会议等发生的会议筹备、组织相关费用,不是出去参加会议时交的会议费、注册费,出去开会时交的注册费应和旅费、住宿费等按出差方式在差旅费中报销)。会议费支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和会期。

5.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不能高于申请书预算。劳务费按照公式: xx//*几个月/*几人*几年计算。硕士、博士和博士后按照不同标准分别计算,最后求和。

6. 专家咨询费不能超标。根据《关于调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费和专家咨询费标准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16号),会期2天以内的会评专家评审费/咨询费,按每人每天800元测算;超过两天,从第三天起,按每人每天400元测算;同行专家通讯评议费按每项80元。

7.如果申请书中有合作单位,且计划外拨经费的,计划书预算表中的经费包含外拨经费合并预算,并在预算说明中提及外拨给合作单位的经费,与合作单位的合作协议交科技处备案。

8.因科技处和基金委有可能退回计划书,项目负责人要时刻登陆邮箱和基金委网站ISIS系统查看已提交的计划书状态,只有计划书电子版通过基金委审核,状态显示“等待接收纸质”后方可打印计划书纸质版。 

请按照以上规定及时提交计划书电子版,并报送计划书纸质版,未说明理由且逾期不报计划书者,基金委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docx

             2.填报说明.doc

 

联系人:董维权

  话:85310462

 

                                                      科技处

                                                  201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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