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现将2011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以下简称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总结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2011年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的负责人,登录“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211.151.90.194/bsdjj),下载《2011年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结题模板》(以下简称《工作总结》)结题模板。课题负责人填写完成《工作总结》并校验加锁后将生成的数据文件(命名方式为:课题编号.dat)交给科技处。
2、科技处管理人员登录“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211.151.90.194/bsdjj),上传课题负责人提供的数据文件(命名方式为:课题编号.dat)到基金结题系统,审核无误后在系统中完成《工作总结》的提交。
3、课题负责人填写完成《工作总结》并校验加锁后将《工作总结》打印一份,经费决算表(课题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审计负责人签章后)打印二份。由学校学术委员会对课题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签署评审意见。按填写要求完成签章(签名)后交给科技处。
4、请在2015年12月4日前,将《工作总结》、经费决算表报送科技处。
5、根据《关于组织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论文稿件的通知》(教技发中心函[2004]19号)的要求和课题申报承诺,在研课题结题前应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网站(http://www.paper.edu.cn)“首发论文”栏目发布2篇及以上论文,或者在《中国科技论文》(中文核心期刊,网址为http://journal.paper.edu.cn)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
6、对因故未能完成的2011年度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课题负责人应提交书面报告说明情况申请延期结题,学校相关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统一上报,由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审批后备案。
联系人:董维权
电 话:85310462
邮 箱:dongweiquan@snnu.edu.cn
附件:结题项目清单.xlsx
科技处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