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牵头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27       浏览量: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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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部署和要求,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凝练形成“新能源汽车”等6个试点专项。试点专项有别于改革前的科技计划,突出“从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进行全链条设计、一体化实施”的要求,其申报模式发生相应变化。
为有序地指导、组织高等学校申报“新能源汽车”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增加项目任务书的竞争力,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5〕384号)的要求,科技司组织开展该专项牵头任务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请有关高校认真组织学习《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
2.结合自身优势和特点提出“新能源汽车”试点专项中拟牵头任务,并按指南二级标题——任务(如1.1)的研究方向填报,并于2015年11月30日11:00前将附件反馈科技处;
3.对于明确由企业牵头或者高校没有牵头的研究方向,请有关高校科技管理部门积极组织、协助本校专家与优势企业或科研院所开展合作。
科技部通知:http://www.most.gov.cn/tztg/201511/t20151118_122421.htm
填报附件.doc
联系人:董维权
电 话:85310462
邮 箱:dongweiquan@snnu.edu.cn
科技处
201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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