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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15       浏览量:     作者:      来源:    分享到: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科技厅《关于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有关事项的通知》(陕科基发〔2015209号 ),为做好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2015年度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结题报告的范围

1.截止2015年底执行期已满的项目;

2.以往审查未通过要求重新办理结题的项目;

3.2014年底应结题但申请延长执行期的项目。

结题项目清单请见附件1

二、结题要求及提交方式

1.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的撰写《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总结报告》,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2.立项项目结题须使用“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结题系统(附件2)”,并由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结题报告后打印,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材料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依托单位应对结题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盖章确认。

3.撰写结题报告时应注意,不要将未标注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资助和批准号的论文作为项目研究成果;未及时发表文章请附录用证明材料;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4.报送材料包括纸质总结报告(含研究成果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请将资助批准号标注)、成果简介(附件3及系统生成的数据库文件*.mdb)。其中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学院收齐后于2016111日前提交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校务楼42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包含总结报告、成果简介和数据库文件,请以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命名后打包)一并发送至caoxiaoyi@snnu.edu.cn

联系人:曹晓仪 董维权

联系电话:85310462  

附件1.结题项目清单

附件2. 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结题系统

附件3.成果简介.doc

科学技术处

201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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