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国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奖励在环保科研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选拔优秀环保科技成果,促进环保科技成果转化,根据环保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的通知》(环办函〔2016〕291号)要求,为做好我校奖励项目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要求
请申请人登录环境保护部网站,在科技标准司/科技奖励/管理情况栏目下查询《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法》(http://kjs.mep.gov.cn/kjghzc/200704/t20070402_102352.htm),按照《奖励办法》和本通知的有关要求,开展2016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
二、申报方式
科学技术类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申请人登录“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申报系统”(http://pj.chinacses.org.cn/),按照系统中《填写说明》的有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及相关附件,要求填报内容真实、完整、可靠,文字描述准确、客观。
科普类申报采取书面申报的方式。成果推荐评审请参照《关于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科普类)推荐评审的说明》(附件1),申报人按照《填写说明》(附件3)认真填报《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科普类)》(附件2),要求填报内容真实、完整、可靠,文字描述准确、客观。
三、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科学技术类相关附件包括: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的技术评价证明材料(指项目验收文件、评审文件、鉴定文件、已授权专利或国家相关部门的技术检测报告等)、成果应用证明和项目研究报告。网上申报生成的推荐书和相关附件一式三套装订成册(研究报告可单独成册)一并报送到科技处成果管理办公室。
科普类相关附件包括:(1)由出版社出具的作品发行时间(2013年12月31日前)、数量、再版次数的证明;(2)科普作品被公开引用或应用证明;(3)科普作品质量的证明;(4)有助于科普作品评审的其他证明材料。另外,还需提供科普成果的样本4套,如被译为其他语种的,需同时提供该语种成果的样本4套。将《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科普类)》和相关附件装订成册一式三套、《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科普类)》及附件电子文件刻录成光盘一式两套一并报送到科技处成果管理办公室。
四、申报截止日期
请各单位于2016年4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科技处成果管理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奖励项目的推荐工作,精心组织,积极准备,按时上报。
联系人:贺天,王彩红
联系电话:85310337
科学技术处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