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6年自然科学优秀成果培育专项经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09       浏览量: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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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相关单位:
依据《陕西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细则(修订)》相关规定,学校设立优秀成果培育专项,用于支持科研人员产出优秀学术论文、专著、研究报告和知识产权等。
经学院申报,科技处核算,主管校领导批准,2016年自然科学优秀成果培育专项经费共计816.5万元。培育专项经费由财务处直接下拨到相关人员优秀成果培育专项经费卡。
科学技术处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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