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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7年度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重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30       浏览量:     作者:      来源:    分享到: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征集2017年度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重点项目的通知》(陕科发〔20169号 ),相关要求,为做好2017年度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重点项目征集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1.重点产业创新链

2.特色产业创新链

3.重点项目

二、申报程序

2017年度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采用“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http://ywgl.snstd.gov.cn/egrantweb/)。如需开通账号,请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注册,并联系科技处确认开通。

(一)项目申请人认真阅读《指南》(附件1),按照拟申报的项目类别,在线填写提交申报材料以及项目申报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交申请单位;

(二)经申请单位及推荐部门逐级审核、筛选、填写推荐意见,提交省科技厅。我校的推荐渠道为:陕西省教育厅。

(三)通过审核的项目(显示状态待接受纸质材料),项目申请人通过系统打印书面申报材料(有条形码和水印)。所有书面材料一式7份(A4纸双面打印),按项目申请书、建议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的顺序简装成册,不需另行加装、制作其它材质封面。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资信可靠,能满足实施项目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

1.未作特殊说明的,陕西省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机构或陕西省境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2.产业发展方向及目标明确的,优先支持企业或企业联合体申报,特色产业创新链优先支持技术需求所在市的企业或企业联合体申报。

1)联合申报体即由陕西省境内注册企业牵头,通过产学研用结合的形式,与高校、科研院所组成的项目共同申报承担单位。

2)联合申报体各协作方必须签订合作协议书,明确联合申报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联合体,其牵头单位不得变更。

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3)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以往承担科技计划项目中有不良记录。

(二)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有充分的精力和时间完成研发任务。

1.同一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同时参与研究的项目不能超过3项;

2.在研或未结题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包括承担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青年科技新星计划、产学研协同创新计划、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等计划项目的人员),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项目结题验收截止日期为征集通知下发之日。

(三)申报科技计划项目须经“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未经网上申报和推荐的项目不予受理。

(四)请项目申请人及单位合理安排时间,进行有关申报工作,避免在受理截止期前集中申报造成拥堵,影响项目申报。

四、受理时间

项目的申报和推荐,应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超过时限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系统填报时间: 2016841700前。

材料报送时间:集中于2016811日按照要求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校务楼421办公室)。

 五、其它事项

1.经费支持。重点产业创新链每个项目财政科技经费支持额度原则上为100--150万元,特色产业创新链每个项目财政科技经费支持额度原则上为60--100万元,重点项目每个项目财政科技经费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2.经费预算。项目申报单位根据目标任务合理安排经费预算。获得立项单位对该项目投入研发经费不得低于财政配套资金,若实际获得财政支持的科技经费未达到申报额度,不足经费由申报单位自行筹措解决。详细预算说明及要求请见附件2.

3.实施周期。未作特殊说明的,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自计划下达之日起算。

六、咨询方式

有关项目申报的未尽事宜,咨询陕西省科技厅相关计划归口处室。具体申报受理联络方式如下:

科学技术处

联系人:曹晓仪、董维权

联系电话:85310462

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联系人:吴晶、王军

联系电话:029-87294281  81294717

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科技服务大厅

联系人:韩非、李磊、杨海燕

联系电话:15339113537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700-4550

附件1.2017年度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重点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经费预算说明.docx

科学技术处  

2016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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