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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0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3       浏览量:     作者:      来源:    分享到:

 

校内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调整2020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科技部将2020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相关工作进行调整,为了做好我校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请相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按照通知要求安排相关工作。

一、调整事项

1.项目申报时间调整。目前所有处于申报期的项目,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在原定时间要求基础上延后30天,同时相应的评审立项工作安排顺延。

2.项目验收时间调整。对于实施期已结束正在准备综合绩效评价材料的项目,材料提交时间将3个月延长为6个月。已提交综合绩效评价材料的项目,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开展后续工作的时间视情况顺延。

3.项目实施周期调整。对于实施期结束时间在202012月底前的在研项目,项目实施期自动延长6个月,在此期间项目承担单位完成项目任务的,可立即启动课题绩效评价和结题审计工作,提交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材料。项目研究人员在申请新项目时,限项时间按原任务书实施期结束时间为准。

如核心研究团队身处疫区或直接投入疫情防控诊治一线、关键任务实施受到疫情严重影响需要进一步延长实施周期,项目牵头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向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提出申请。

对于实施期结束时间不在上述范围的在研项目,如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延期申请。

4.其他管理服务工作安排调整。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可将原计划进行的评审立项、中期检查等工作适当延期,并及时通知项目牵头单位。

二、科技处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曹晓仪

联系电话:caoxiaoyi@snnu.edu.cn

科学技术处

20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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