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新材料技术领域
发布时间:2007-06-20       浏览量: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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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南说明
本项目按照国家中长期规划和“十一五”规划中能源和制造业领域对化学工业提出的“节能和绿色流程、高效清洁生产”和“调整化学工业布局,优先发展基础化工原料,积极发展精细化工”等相关要求,围绕导致“高能耗、高物耗和高污染”的关键科学问题,通过材料技术与化工技术的集成,构筑具有我国特色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化工反应过程强化技术体系,为促进我国化学工业向能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生产模式的转变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持。
项目的总体目标为:开发出对化学反应过程强化技术有着关键支撑作用的一类新材料和对“受传热、传质和混合限制”以及“受动力学和反应化学平衡限制”等化学反应有显著强化效果的关键共性技术,重点展开泡沫碳化硅基结构催化剂、超重力、过程耦合等反应强化技术研究,使传热、传质、混合、宏观反应速率等得到显著强化;建成5条万吨级工业示范线和1条千吨级材料生产线;单元过程平均节能效果达到20%以上,部分过程原料消耗下降20%,污染物排放量降低25%。
本项目按照“统一目标、分类实施、交叉促进、突出优势”的原则,在2006年已就结构催化剂强化技术、超重力和过程耦合强化技术方向进行了部署和启动,本年度将重点展开反应过程强化新概念、新方法和新技术的研究,旨在取得具有原创性或关键性的知识产权及工业化前期技术成果,并针对2006年启动的结构化催化剂强化技术发展需求,部署其关键原材料-泡沫碳化硅基催化剂工业性制备技术的研究开发,为结构化催化剂技术的最终工业化应用奠定基础。本年度本项目拟启动5个课题:
课题一、泡沫碳化硅基结构催化剂的设计、制备及应用关键技术
课题二、微通道反应器技术及其示范应用
课题三、新型套管式微孔膜反应器设计及应用
课题四、新型高效烯烃聚合反应器技术
课题五、离子液体/超临界二氧化碳两相反应技术
二、注意事项
1、课题申请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一年以上的中国法人单位;如果是企业,要求企业的大部分所有权或控制权为中方所持有;如果联合申请,申请单位与协作单位之间的分工应明确,协作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家。
2、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55岁以下(截止1951年6月20日),具有高级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离职或出国的时间累计不超过6个月,同期主持863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同时可参加1项课题。
3、申请程序和要求
863计划课题申请采取网上集中申报。申报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进行,网址为www.most.gov.cn。课题申请受理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8月9日。课题申请程序和要求如下:
依托单位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进行注册。有关注册程序和要求参见申报中心网上说明,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1245,010-68576284。注册成功后,依托单位指定申请负责人,授予其申报用户权限。鉴于注册需要一定时间,请依托单位(包括协作单位)尽快进行网上注册。
申请者应了解与项目申请有关的信息。建议拟申请者在申请前认真阅读相关申请指南,以及863计划有关管理规定等,从而了解863计划的性质、申请资格要求等事项。拟申请者可以登录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cn)或863计划网站(www.863.org.cn)查阅有关规定、办法和相关信息。
申请负责人登录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点击进入863计划申报界面,即可按照要求填写《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重点项目课题申请书》,也可下载课题申请书模板准备相关内容,再登录系统完成填写工作。
依托单位审核和提交课题申请书。申请书填写完毕后,提交依托单位,由依托单位对申请书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核,并在受理期限内提交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
4、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路娜
电 话:010-68597708
地 址:北京市三里河路52号中科院高技术研究与发展局
邮 编:100864
5、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申请人要遵守科学道德,以严谨的科学作风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填写课题申请书,保证课题申请书的真实性,避免出现夸大和不准确的内容。同时,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者近似的课题进行重复申请。
863计划对课题申请人在申报过程中进行信用记录,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对于故意在课题申请中提供虚假资料、信息的,一经查实,记入信用档案,并在三年内取消其申报863计划资格。
863计划新材料领域办公室
200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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