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经费奖励自然科学领域标志性科研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5-04       浏览量: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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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有关单位:
按照我校《标志性科研成果经费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科技处核实,主管校长批准,我校2008年度自然科学标志性科研成果经费奖励名单已经确定,共计奖励经费161万元。按2007年SCI分区资料检索,共奖励学术论文72篇,其中SCI一区11篇,奖励经费5万元/篇;SCI二区49篇(其中补充奖励2007年SCI二区论文2篇),奖励经费1万元/篇;奖励国内论文12篇,奖励经费2万元/篇。奖励获得发明专利权的应用技术成果15项,奖励经费1万元/项。奖励获得省部级奖励的科技成果5项,其中二等奖3项,奖励经费5万元/项;三等奖2项(其中1项我校为第二完成单位),奖励经费2万元/项(我校为第二完成单位的奖励经费1万元/项)。
附件:
科 技 处
2009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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