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07       浏览量: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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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所、中心:
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学院、所、中心积极做好项目申报的宣传和动员工作,理工科学院均需组织学院一级的申报动员会,并鼓励广大教师抓紧时间调研、选题、撰写申请材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增加申请项目的数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向全国,支持基础研究,培养科学技术人才,为提升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和建设创新型国家奠定基础。根据科学发展和管理需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设立不同类别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基金项目)。为做好2010年度基金项目的申请和2009年应结题项目的结题申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于项目申请
(一)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2009年12月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2010年度项目指南》)引导申请。
(二)自然科学基金委经有关部门批准于2009年9月增设医学科学部。2010年生命科学部与医学科学部使用新的申请代码,申请人请查阅《2010年度项目指南》。
(三) 我校2010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自2010年2月23日开始,我校申报3月12日截止(3月12日至16日为学校办理项目超项检查、签字、盖章、上传数据等有关手续)。
(四)本次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有: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等。
(五)非集中接收申请期受理的其他类型项目,将在相关项目受理申请前另行公布指南。对国际合作与交流等随时受理的项目类型,请避开集中接收申请期提交申请。
(六)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遵照《条例》、《2010年度项目指南》和相应类型项目的有关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并按依托单位要求提交审核。
(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须使用2010年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于2010年1月1日后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下载。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二份(有特殊说明的项目类型除外),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部分项目类型有如下的特殊要求:
1.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须提交电子申请书和一式三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原则上电子申请书要控制在100M之内。
2. 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采取网上在线填写申请书方式,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使用专用的《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申请书》。
3. 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采取网上在线填写中文申请书方式,申请人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在国际合作项目申请中选择资助类别为“合作研究项目”下的“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非组织间协议项目使用)”在线填写,同时下载《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离线填写。英文申请书及合作双方的协议书作为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提交。
鼓励我校重点学科及有实力的教师和科研人员联合申报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鼓励我校3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技术职称的教师和科研人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原则上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在不超项的条件下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加人,提交一项基金申请。请理科学院组织院内项目申报动员会,届时科技处将派专人参加。
二、关于项目结题申报
2009年底应结题的基金项目负责人须按照《条例》和相关类型的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提交电子文件及二份纸质原件。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内容应一致,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按照《条例》要求,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批准结题通知发布之后,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项目,且逾期待结题项目纳入相应的限项范围。结题材料不齐备和项目负责人个人寄送均不予接收。
(一)2009年底应结题项目的负责人须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于2009年1月18日前报送科技处。《项目资助经费决算汇总表》请项目负责人自行到财务处签字盖章后报送科技处。
(二)项目负责人填报结题报告,要求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的发表论文,待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列入。
(二)项目负责人填报结题报告,要求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的发表论文,待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列入。
三、关于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及管理工作年度报告
(一) 在研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基金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提交内容一致的电子文件及纸质材料原件一份。依托单位须于2010年1月10日前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确认电子文件,并将经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报送科技处。此外,部分项目类型还应按如下要求报送:
1. 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需提交专用的《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2. 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的年度进展报告须在线填报。
四、关于项目指南、资料下载及申请咨询等
(一)《2010年度项目指南》于2009年12月上旬发行,自然科学基金委门户网站将于12月下旬公布。
(二)自然科学基金委门户网站随时公布最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请及时上网查询。
(三)各类项目管理办法、申请书表格、项目指南等电子文件和有关操作说明,可到自然科学基金委门户网站免费下载。
(四)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操作和电子文件下载、录入、上传有困难的单位或个人,请向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或各地区联络网组长单位咨询。
五、咨询及联系电话、网址、通讯地址
(一)集中接收工作组联系电话
1. 收取申请与结题材料电话: 010-62326949
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010-62317474
3. 各类项目咨询电话:
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010-62327230
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 010-62327013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010-62327008
NSFC-广东联合基金、NSFC-云南联合基金:010-62327019
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 010-62326941
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 010-62326943
重点学术期刊专项、科普项目: 010-62327015
(二)自然科学基金委门户网站:http://www.nsfc.gov.cn/
(三)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网址: https://isis.nsfc.gov.cn/
(四)自然科学基金委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邮政编码:100085
邮政信箱:北京市8610信箱
(五)自然科学基金委各部门联系电话:
数理科学部
|
62326910 62326911
|
化学科学部
|
62326902 62326906
|
生命科学部
|
62327200
|
地球科学部
|
62327157
|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
62326887
|
信息科学部
|
62327146
|
管理科学部
|
62326898
|
医学科学部
|
62328940
|
办公室
|
62326883
|
计划局
|
62326980
|
政策局
|
62326986
|
财务局
|
62327016
|
国际合作局
|
62327001
|
纪检监察审计局
|
62327092
|
机关服务中心
|
62326949
|
科学基金杂志社
|
62327204
|
科 技 处
2009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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