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19       浏览量: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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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科各单位:
为了做好2010年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推荐申报陕西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须是获得过厅局级二等奖以上的项目(包括即将公布评审结果的2010年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拟奖励项目);曾经申报过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尚未成功的项目若条件成熟也可继续推荐(项目连续两年推荐参加评审未授奖的,本年度不予受理)。不符合上述条件但愿意选择专家推荐方式的项目也可申报。
二、所推荐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项目,其相关论文、论著必须发表一年以上。承担国家、省基础研究各类计划和基金资助的项目,必须提交结题报告和计划下达部门同意结题的批复;所推荐的技术发明类、技术开发类、技术推广类、社会公益类项目,其整体技术的应用必须在一年以上,并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须出具应用证明或经济效益证明)。应用证明是指由成果应用单位出具的应用和生产该项目的证明材料。对于自研自用的成果,由本单位出具证明,上级主管单位盖章确认。经济效益证明由获得效益的单位出具并加盖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农业科技推广类项目由县级有关部门出具证明,县级科技主管部门核实并盖章。推荐书中经济效益栏的数据应与所出具的证明相一致。
所推荐的软科学研究项目须通过省科技厅组织的评审并应用一年以上,应同时提交决策部门的应用证明
三、所推荐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数量应符合规定(主要完成人数量:一等奖11人;二等奖9人;三等奖7人),排序应经过充分协商,保证对项目作出主要贡献的科技人员的荣誉权。
四、推荐项目的书面推荐书中的完成人情况表应由项目完成人本人在对推荐书进行审阅后确认签名,主要完成单位和推荐单位应根据要求,分别在推荐书首页、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推荐单位意见栏盖章,否则按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
五、所推荐的项目必须经过省级科技成果登记。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二。
六、推荐项目的书面推荐书必须由推荐系统打印生成。请各拟申报项目的负责人从陕西科技信息网www.sninfo.gov.cn下载“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系统(v2010版)”,按推荐系统的使用说明认真填写推荐书主件,并将“上报数据”发到联系人邮箱。
七、每个项目的推荐书1式12份,其中3份为含附件的全套材料(推荐书的主、附件装订成册,装订后的推荐书不得另加封皮或塑料皮。须有1份为原件,不能附原件的必须由科技处验证盖章)。
请各单位按上述要求在5月28日之前完成材料装订工作。
联系人:王彩花
联系电话:85310337
联系人邮箱:wangcaihua@snnu.edu.cn
科 技 处
201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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