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所、中心:
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学院、所、中心积极做好项目申报的宣传和动员工作,理工科学院均需组织学院一级的申报动员会,并鼓励广大教师抓紧时间调研、选题、撰写申请材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增加申请项目的数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向全国,支持基础研究,培养科学技术人才,为提升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和建设创新型国家奠定基础。根据科学发展和管理需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设立不同类别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基金项目)。为做好2011年度基金项目的申请和2010年应结题项目的结题申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于项目申请
(一)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2010年12月发布《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2011年度项目指南》)引导申请,2011年申请及资助政策有较大变化,请予关注。
(二)我校2011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自2011年2月28日开始,我校申报3月12日截止(3月12日至16日为学校办理项目超项检查、签字、盖章、上传数据等有关手续的时间)。
(三)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有: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等。
非集中接收申请期受理的其他类型项目,将在受理申请前另行公布指南。
随时受理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等类型项目,请避开集中接收申请期提交申请。
(四)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遵照《条例》、《2011年度项目指南》、相关类型的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并提交依托单位(我校科技处)审核。
(五)申请人应使用2011年新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于2011年1月1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申请人应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二份(有特殊说明的项目类型除外),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其中,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等类型项目的申请,采取网上在线填写申请书的方式,并有如下的特殊要求:
1. 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须从依托单位(我校科技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后,登录ISIS系统,选择“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填写申请书,提交电子申请书和一式三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请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直接从网上提交,不要附在纸质申请之后)。
2. 申请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的申请人,须从依托单位(我校科技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后,ISIS系统,选择“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填写申请书。
3. 申请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人,登录ISIS系统,选择“国际合作项目”中资助类别为“合作研究项目”下的“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非组织间协议项目)”在线填写中文申请书,同时下载《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离线填写。英文申请书及合作双方的协议书作为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提交。
鼓励我校重点学科及有实力的教师和科研人员联合申报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鼓励我校3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技术职称的教师和科研人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原则上要求理工科各单位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在不超项的条件下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加人,提交一项基金申请。请相关学院组织院内项目申报动员活动。
二、关于项目结题申报
2010年底资助期满应结题的基金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条例》、相关类型的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文件及二份纸质原件。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内容应一致,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批准结题通知发布之后,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一)2010年底应结题项目的负责人须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于2011年1月14日前报送科技处。《项目资助经费决算汇总表》请项目负责人自行到财务处签字盖章后报送科技处。
(二)项目负责人填报结题报告,要求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待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列入。
三、关于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在研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基金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并须于2011年1月10日前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文件,同时,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材料(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内容应当一致)二份报送科技处。
其中,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的年度进展报告应在线填报。
四、关于项目指南、资料下载及申请咨询等
(一)《2011年度项目指南》于2010年12月上旬发行,自然科学基金委门户网站将于12月下旬公布。
(二)自然科学基金委门户网站随时公布最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请及时上网查询。
(三)各类项目管理办法、申请书表格、项目指南等电子文件和有关操作说明,可到自然科学基金委门户网站免费下载。
(四)对ISIS系统操作和电子文件下载、录入、上传有困难申请人,请向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或各地区联络网组长单位咨询。
五、咨询及联系电话、网址、通讯地址
(一)集中接收工作组联系电话
1. 收取申请与结题材料电话: 010-62328591
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010-62317474
3. 各类项目咨询电话:
面上、重点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科普等项目:010-62327230
重大研究计划、重大、NSFC-广东联合基金、NSFC-云南联合基金等项目:010-62327013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地区科学基金、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等项目:010-62325932
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010-62327001
(二)自然科学基金委门户网站:http://www.nsfc.gov.cn/
(三)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 https://isis.nsfc.gov.cn/
(四)自然科学基金委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邮政编码:100085
邮政信箱:北京市8610信箱
(五)自然科学基金委各部门联系电话:
数理科学部 |
62326910 62326911 |
化学科学部 |
62326902 62326906 |
生命科学部 |
62327200 |
地球科学部 |
62327157 |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
62326887 |
信息科学部 |
62327146 |
管理科学部 |
62326898 |
医学科学部 |
6232899162328941 |
办公室 |
62326883 |
计划局 |
62326980 |
政策局 |
62326986 |
财务局 |
62327016 |
国际合作局 |
62327001 |
纪检监察审计局 |
62327092 |
机关服务中心 |
62326949 |
科学基金杂志社 |
62327204 |
(六)我校联系人:张艳吴晓军
联系电话:8531034185310339
附件 陕西师范大学2010年度结题报告及中期进展报告清单.xls
科技处
201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