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关中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率先构建创新型区域的决定》,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教育厅、人社厅、国资委制定了《陕西省选派工程技术人员担任中小企业首席工程师管理办法》(陕科政发〔2011〕162号),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选派工程技术人员到中小企业挂职,担任首席工程师,加快产学研用一体化,建立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一对一”的技术服务关系,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
2011年12月上旬将召开全省首席工程对接启动大会,会上对接成功的人员颁发证书。为了扎实做好首席工程对接工作,省科技厅进一步征集中小企业首席工程师技术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符合《陕科政发〔2011〕162号》(见附件1)文件要求的教学科研人员都可以申报。以往已与中小企业建立服务关系的,也可以申报。
申报人员经学校同意,将进入陕西省中小企业首席工程师技术服务人员库,由科技厅负责与中小企业逐步对接。政府科技计划管理部门将对以首席工程师为项目的负责人及做出突出贡献的高等院校在申报科技项目时给予优先支持。
二、时间要求
凡满足首席工程师条件并有选派意愿的科技人员,下载填写《陕西省中小企业首席工程师申请书》,于2011年12月1日前报送科技处。
上次申报并对接成功人员或以往已与中小企业建立服务关系的项目负责人,下载填写《陕西省中小企业首席工程师登记表》(一式五份,派驻企业盖章)及技术服务合同(一式五份,派驻企业盖章),于2011年12月1日前报送科技处。
本次工作由于时间紧,请理工科各学院及相关人员及时办理。
联系人:董维权
电话:85310462
邮箱:dongweiquan@snnu.edu.cn
附件:1陕西省选派工程技术人员担任中小企业首席工程师管理办法.rar
科技处
201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