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所、中心:
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学院、所、中心积极做好项目申报的宣传和动员工作,理工科学院均需组织学院一级的申报动员,并鼓励广大教师抓紧时间调研、选题、撰写申请材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增加申请项目的数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为做好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和2011年应结题项目的结题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关于项目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2011年12月发布《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引导科学技术人员申请项目。
2012年起,自然科学基金委对资助格局及资助政策进行部分调整:
1. 设立“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 在面上项目中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
3. 依托单位应提交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清单并对清单所列项目统一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并负责解决其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用;或者出站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有关具体内容和要求,请认真阅读《指南》。
(二)项目申请接收
1. 我校2012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自2012年2月13日开始, 3月10日截止(鉴于自然基金委信息系统为依托单位提供的申请与在研项目检索于2012年3月10日关闭,所有申报项目应于3月10日前提交并确定项目组成员信息,查重后的项目组人员信息不得变更,如有变动导致的不良结果由项目申请人自负,3月10日至16日为审查及上传数据等有关手续的时间)。
2.2012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有:面上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及部分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组织间合作交流项目等。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及其申请提交时间将另行公布。
3. 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等项目类型,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三)申请人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并提交依托单位(我校科技处)电子申请书和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
2.2012年版申请书中增加英文摘要和英文关键词填写等若干要求。
3.2012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
(1)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于2012年1月1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2年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应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二份(包含附件材料)。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版内容一致。
(2)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的项目类型包括: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联合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向依托单位(我校科技处)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类型(含亚类说明和附注说明),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其中,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人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在线撰写中文申请书后,还应在ISIS系统中下载《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进行离线撰写,该英文申请书与合作双方的协议书一并作为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材料。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我校科技处)提交签字厚的纸质申请书原件,无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和推荐信等纸质材料原件除外)。
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二、项目结题
1.2011年12月资助期满应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条例》、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其中,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和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的结题报告采取在线方式撰写。
2.项目负责人于2012年2月16日前将《结题报告》报送科技处。其中,《项目资助经费决算汇总表》请项目负责人自行到财务处审核经费支出情况并签字盖章后报送科技处。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要求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4.自然科学基金委在批准结题通知发布之后,将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5.项目负责人完成结题报告撰写后,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结题材料,并向依托单位(我校科技处)提交签字盖章的二份纸质结题材料原件。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电子与纸质结题材料内容应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结题材料一并报送。
三、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其中,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和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的进展报告采取在线方式撰写。项目负责人完成进展报告后,须于2012年1月6日前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文件,同时,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材料(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内容应当一致)二份报送科技处。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四、其他
(一)《指南》于2011年12月上旬发行,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将于12月底公布。
(二)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随时公布最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并提供各类项目管理办法、申请书表格、项目指南等电子文件和有关操作说明,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及时登陆网站查询或下载相关文件。
(三)对ISIS系统操作和电子文件下载、录入、上传有困难申请人,请向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或各地区联络网组长单位咨询。
(四)为保证2012年项目集中接收工作正常进行,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系统为依托单位提供的申请与在研项目检索与2012年3月10日停止服务。
五、电话、网址、通讯地址
(一)集中接收工作组联系电话
1. 收取申请与结题材料电话: 010-62328591
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010-62317474
3. 各类项目咨询电话:
面上、重点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科普等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项目:010-62327230
重大研究计划、重大项目、NSFC-广东联合基金、NSFC-云南联合基金等项目、NSFC-新疆联合基金、NSFC-河南人才培养联合基金等:010-62327013
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地区科学基金、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数学天元青年基金等项目:010-62325932
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交流等项目:010-62327001
(二)各部门咨询电话:
数理科学部 |
62326910 62326911 |
化学科学部 |
62326902 62326906 |
生命科学部 |
62329190 |
地球科学部 |
62327157 |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
62326887 |
信息科学部 |
62327929 |
管理科学部 |
62326898 |
医学科学部 |
6232899162328941 |
办公室 |
62326883 |
计划局 |
62326980 |
政策局 |
62326986 |
财务局 |
62327016 |
国际合作局 |
62327001 |
纪检监察审计局 |
62327092 |
机关服务中心 |
62326949 |
科学基金杂志社 |
62327204 |
(三)自然科学基金委门户网站: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 https://isis.nsfc.gov.cn/
(四)自然科学基金委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邮政编码:100085
邮政信箱:北京市8610信箱
(五)我校联系人:张艳
联系电话:85310341
附件:
陕西师范大学2011年度结题报告及中期进展报告清单.xls
科技处
201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