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21年度评估材料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4       浏览量: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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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生命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教技发中心函〔2021〕16号)及《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5年修订)》(教技〔2015〕3号)要求的相关要求,现对我校药用资源与天然药物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五年工作总结报告》进行公示。
一、公示地点
1. 格物楼南侧濒危药材繁育实验室001办公室(药用资源与天然药物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 校务楼421办公室(科学技术处基地管理与科技开发中心办公室)
二、公示时间
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8月26日。
三、公示方式
《五年工作总结报告》打印稿。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材料存在异议,请实名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包宇
联系电话:85310468
科学技术处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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