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工作安排,为做好我校2022年度项目申请和2021年资助期满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1.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22年1月15日左右在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开放申请书填报权限。无账号的申请人请先联系所在二级单位科研秘书,科研秘书汇总后集中统一到科技处管理人员申请开户。
2. 2022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3. 请项目申请人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及《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拟于2022年1月中旬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请项目申请人务必于3月4日16:00前将申请书在信息系统中提交至学校初审。
4. 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本条为今年新规定,请项目申请人在基金系统开放后务必及时予以关注,以免后期出现无法提交申请书的情况。
5. 申请注意事项及其他相关内容另行通知,更加详细的政策,敬请关注2022年度《指南》。
二、项目结题
1. 总体要求:2021年资助期满的项目(附件1)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2. 填报注意事项: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认真阅读结题报告填报说明(附件2)后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至学校初审。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不再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3. 项目资金决算: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金管理办法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制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附件3)的具体要求,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并上传转化为PDF格式的《决算说明书》(系统中有word模板)。
特别提示:
① 计划财务处将于近日陆续发送项目决算数据至项目负责人在基金系统注册时的邮箱,请各项目负责人注意查收;
② 计划财务处提供的项目决算数据仅供参考,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计划财务处联系;
③ 根据基金委通知要求,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依托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科研、财务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依托单位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如我校老师为依托单位项目负责人,且有外拨经费,须向计划财务处提供外拨经费的决算数据,填列的决算数据应汇总编制。
4. 电子材料提交:由于疫情原因,本次结题项目资金决算审核改为线上进行。考虑到项目决算编制在结题工作中的重要性,本次结题报告电子材料提交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经费决算表”模块填写与提交。项目负责人根据邮箱收到的项目资金支出数据,进入系统完成“经费决算表”模块填写,其它模块必填项可先输入一定字符,确保整体报告能够提交即可。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1月18日前完成该模块填报并提交学校审核,以免影响结题进度。
第二阶段:结题报告其它模块填写与提交。学校将及时完成“经费决算表”内容审核并通过系统向项目负责人反馈意见,在确保决算内容准确无误后,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报告其它模块内容,并于2月11日前将完整结题报告提交学校审核。
5. 纸质材料报送:结题/成果报告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于3月4日前将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A4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报送至校务楼423办公室。
6. 其他事项: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http://output.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s://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将有关论文存储到信息系统。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处联系人:吴多洋 (电话:029-85310462,15389081751)
计划财务处联系人:冀艳璐 (电话:029-85310693,18392035813)
科学技术处
2022年1月7日
附件【附件1:2021年资助期满项目清单.xls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结题报告填报说明(2021版).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制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