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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0       浏览量:     作者:校科协      来源:    分享到: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

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遵守科学道德典范的优秀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11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611日及以后出生)。

二、工作要求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

2.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3.候选人提名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4.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名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提名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5.候选人提名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对提名材料(含附件)进行保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三、工作程序

1.本次推荐渠道为教育部推荐。

2.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职能部门会审、校遴选、学校报送的程序进行。

3.各单位须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申报表“推荐单位意见”中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

四、材料报送

(一)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鉴定报告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出具对推荐人选的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和师德师风鉴定报告,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

(二)申报材料

1.《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和附件材料电子版。

2.附件材料应提交代表性成果,主要包括:(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2)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3)技术应用证明材料;(4)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5)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6)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三)材料报送

1.各学院最多可推荐1名候选人。

2.上述材料请于202212517:00前将材料电子版提交至校科协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何苗 18182444841,于维 85310630

邮箱:kexie@snnu.edu.cn

附件:1.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

科学技术处

人力资源部

科学技术协会

2022120


附件【1.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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