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重点科技创新平台2021年度总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8       浏览量: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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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重点科技创新平台:
为了更好地掌握我校重点科技创新平台2021年度的建设状况,做好科技创新平台年终考核工作,请我校各级重点科技创新平台认真做好2021年度总结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1.各重点科技创新平台按照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科技创新平台年度报告”(附件),依托单位为学院(中心)的平台,由学院(中心)、重点科技创新平台同时盖章。
2.请各单位填表时注意代表性研究成果类型与重点科技创新平台定位的对应关系,例如:工程技术中心成果侧重于科技开发及转化;国际合作基地成果侧重于国际合作交流。
3.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年报工作,对未按时提交年报的科技创新平台将不予发放下一年度运行费。科技处将根据各重点科技创新平台提交的材料进行业绩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运行费下拨及学校支持的重要依据。
二、材料报送
以上材料请于2021年3月4日提交至校务楼四层421办公室,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电子版3月4日前发送至baoyu@snnu.edu.cn邮箱。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包宇
电 话:029-85310468
邮 箱:baoyu@snnu.edu.cn
科学技术处
2022年1月28日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重点科技创新平台年度报告(2021).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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