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前做好我校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开展推荐项目摸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种
推荐奖种: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技术开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类,软科学类,科普类共四类。
推荐等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科普奖不设等级。
二、被推荐成果完成人的资格
凡陕西高等学校教师和科技人员独立或主持完成的科学技术成果均可推荐,成果完成人员必须是对项目研究有创造性贡献的实际参加者,仅从事辅助工作的管理人员不得作为主要完成人。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必须是在陕高校,第一完成人必须是在陕高校全职教师或科技人员。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励评审。
三、依据文件
推荐成果具体要求参照《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附件1),推荐项目书参考《2022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书》(附件2)。
四、工作要求
陕西省教育厅设立的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是我校申报高一级科学技术奖的重要推荐渠道,请各单位广泛动员,积极组织。各课题组提前进行成果凝练,确定申报必须联系所在单位进行备案上报。各单位填写《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摸底表》(见附件3),并于11月24日17:30前提交电子版至panhong@snnu.edu.cn。本次摸底工作以院系为单位开展,摸底表经主管科研副处长审核签字盖章后,提交纸质版至校务楼421室。
五、注意事项
上述通知中相关文件、要求以教育厅正式下发通知为准。
联系人:潘 红 屈新运
联系电话:85310337 85310338
联系邮箱:panhong@snnu.edu.cn
科学技术处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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