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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29       浏览量:     作者:      来源:    分享到: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实施办法(修订)》等政策规定,现对生命科学学院院长闫亚平在以下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中持股情况和担任董事事宜予以公示:

学校体外诊断技术团队拥有的“一种抗C5全人源单链抗体C5B3及其应用的制作方法”1项专利技术和“系列功能特异性DNA聚合酶及其高产菌株”、“系列PCR扩增辅助酶及其高表达菌株”2项技术秘密作价500万元入股西安天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占公司股份50%,学校将所持股权80%(即公司40%股权)奖励给团队。经团队内部协商确定,闫亚平获得公司8%股权,团队其他成员获得公司32%股权。

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批,同意闫亚平担任西安天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公示期:自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14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分配存在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实名向科技处反映。

联系人:包宇 曹晓仪

电 话:029-85310468



科学技术处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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