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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理工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1       浏览量:     作者:      来源:    分享到:

校内各相关单位及申请人:

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21〕283号)和《陕西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陕师校发〔2022〕106号),结合教育部最新要求和我校科研发展需求,现就2023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理工类)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3年度集中申报阶段,基本科研业务费将用于资助以下几个项目类型:

1.青年教师自由探索项目;

2.优秀青年创新团队培育项目;

3.科技领军团队培育项目;

4.优秀青年团队项目;

5.课程教育改革与发展项目。

二、各类型项目申请要求

1.青年教师自由探索项目。支持当年新进青年教师(含博士后)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项目结题由教师所在学院(所、中心)、人力资源部和科学技术处负责组织考核。该类型项目符合条件的新进教师均可申请,无名额限制;由于新进教师进校时间不同,该项目全年受理教师申请。

2.优秀青年创新团队培育项目。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青年教师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培育有望获得国家级重大重点等标志性项目的优秀学术骨干。该类型项目要求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42岁,团队成员中40岁以下人数不少于总人数50%;同时团队成员中研究生人数不少于2人。各单位择优推荐,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项。

3.科技领军团队培育项目。根据标志性(T1级及以上,不含论文)科研成果培育和产出情况择优支持。团队成员中40岁以下人数不少于总人数50%。各单位择优推荐,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项。

4.优秀青年团队项目。通过实施该项目,有组织建设一批由具有较强原始创新能力和潜力的青年科技人才领衔的跨学科、跨领域优秀创新团队,作为领军科技人才团队的后备军,打造国家战略人才力量成长梯队。团队成员5-10人左右,团队牵头人原则上不超过45岁,主要成员以40周岁以下为主。团队成员以一个平台为主,鼓励跨学科、跨学院人员参与,鼓励博士后参与。团队自行组织建设,自主设置任务,学校通过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给予稳定支持。该类型项目全校择优资助1-2项。

5.课程教育改革与发展项目。为进一步促进师范教育教学科研,支持理科课程教学论教师和附中附小一线教师联合开展教师教育相关研究的新方法和新技术选题。该类型项目团队成员中40岁以下人数不少于总人数50%。相关学院择优推荐,推荐数量不超过2项。

三、项目申请流程

1.各类型项目申请人下载附件中相应模板(附件1)进行项目申请书撰写,各单位根据申请要求择优推荐后将项目推荐汇总表纸质版(附件2,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和推荐申请人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一份)于2月24日17:00前统一报科学技术处项目管理科(校务楼423室),推荐汇总表和申请人申请书电子版一并提交。

2.科学技术处对所有推荐项目组织评审择优立项,立项结果在全校进行公示。

3.科学技术处与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签订任务合同书。绩效考核将根据合同书实施。

四、项目经费和执行期

青年教师自由探索项目根据人力资源部确定的新进教师科研启动费额度核定,课程教育改革与发展项目每项不超过5万,优秀青年创新团队培育项目每项不超过25万,科技领军团队培育项目每项不超过40万,优秀青年团队项目支持强度不低于200万/年。

优秀青年团队项目任务周期2年,项目执行期2023.1.1-2024.12.31;其他类型项目执行期均为3年,执行时间为2023.1.1-2025.12.31。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青年教师自由探索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仅能获得1次资助;已获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的在研项目负责人(项目执行截止期在2023年底及以后的),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任何类型项目;延期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任何类型项目。

2.所有项目均实行绩效管理,各类型项目绩效目标见申请书模板。项目立项经费分批次下拨,首次下拨后,剩余经费根据绩效情况拨付。

3.本次申报为集中期征集的项目,后续根据理工科科研团队绩效和学科建设需求,学校将设立实验室开放基金和科研发展专项等,坚持绩效导向,择优资助优秀科研团队。

4.40岁年龄计算以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为准。

5.未尽事宜请与科学技术处项目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吴多洋(029-85310462)

联系邮箱:xmk@snnu.edu.cn


科学技术处

2023年1月31日

附件【附件1-2023年度中央高校项目申请书模板.zip】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23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推荐项目汇总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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