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本周热点内容

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21-01-07来源:   作者: 阅读: 次]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工作安排,为了做好我校2021年度项目申请和2020年资助期满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1.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20年1月15日左右在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 )开放申请书填报权限。无账号的申请人请将相关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职称、二级单位、工号)发送至caoxiaoyi@snnu.edu.cn,并联系管理人员(科技处曹晓仪,85310462)申请开户。

2.2021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3.请项目申请人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拟于2021年1月中旬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请项目申请人于3月6日17:00前将申请书在信息系统中提交至学校初审。

4.申请注意事项及其他相关内容另行通知。

二、项目结题

1.总体要求:2020年资助期满的项目(附件1)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2.填报方式: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认真阅读相关要求(附件2)后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于2月22日(星期一)一并在线提交至学校初审。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3.项目资金决算: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金管理办法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附件3)的具体要求,根据财务处提供的项目资金决算数据在信息系统中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并上传《决算说明书》。对于结题时资金结余50%以上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做出情况说明并上传学校审核。项目负责人请于1月8日-15日17:00前将信息系统生成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和《决算说明书》(A4单面打印,一式两份)提交财务处(校务楼516室)进行审核。财务处将于近期将项目资金决算数据陆续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

4.纸质材料报送:结题/成果报告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并于3月2日(星期二)17:00前将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A4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报送至校务楼421办公室。

5.其他事项: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http://output.nsfc.gov.cn )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s://www.nstrs.cn )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在全部或部分受科学基金资助论文发表时,将经同行评议后录用的最终审定稿存储到信息系统,不晚于发表后12个月开放获取;如果论文是开放出版的,或出版社允许存储最终出版PDF版的,应存储论文出版的PDF版本。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技处联系人:曹晓仪、潘  (电话:85310462)

财务处联系人:苏  星、许  (电话:85310693)

 

附件1.2020年资助期满项目清单.xlsx

2.结题成果报告附件材料要求.doc

3.项目资金决算编制说明.doc

 

科学技术处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