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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填报2026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理工类)新增资产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4       浏览量:     作者:      来源: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填报2026年校内预算基础数据及重要经济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师财〔2025〕36号),为落实“先排事、后排钱”的预算管理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理工类)新增资产预算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人员范围

2026年计划使用理工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资金购置或新建各类资产的项目负责人,本次均须填报新增资产预算。

二、填报资产范围

根据我校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支出管理规定,专项资金可用于列支科研用途设备及相关资产,不予列支日常办公保障类支出,包括使用方向为行政的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本次填报资产范围为支出科目编码“310资本性支出”下的科研用途设备及相关资产。

三、填报注意事项

1.以前年度已填报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新增资产预算但实际尚未购置或实施,拟于2026年继续购置或实施的,本次须重新填报。

2.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填报新增资产单台(件)价格不超过40万元。

3.为提高数据填报准确性,附表中的必填项请按照表格说明规范填写,部分填报项统一按以下要求填写:

(1)申报部门编号填“100034”

(2)支出科目编码填“310资本性支出”下的资产

(3)政府采购填“0”

(4)资产用途编码填“202000”

(5)经费来源编码填“25”

(6)设备分类编码填“2”

(7)选填项不填。

四、填报时间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新增资产填报工作,积极组织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填报2026年中央高校项目新增资产预算表(见附件),在10月13日前将汇总后的新增资产表报送科学技术处。未在规定时限报送视作无新增资产预算需求。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多洋

电 话:029-85310462

邮 箱:xmk@snnu.edu.cn


科学技术处

2025年9月23日

附件【2026年中央高校项目新增资产预算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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