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附件1),为了做好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理工类)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执行结束期在2021年的项目;
2.2021年以前延期未结题项目。
二、结题材料
1.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
2.支撑材料,必须包含依托项目所产生并标注资助号的论文和著作以及依托项目产生的专利和获奖等成果,并将资助号、作者信息做标记;
3.研究报告总结简表(附件3)。
其中,支撑材料中论文、专利和获奖证书须A4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并提交电子版,著作提供正式出版物;研究报告总结简表仅提交电子版。
三、报送方式
1.创新团队项目、重点项目结题材料须于2021年12月15日17:00前报送至科技处科技项目管理科(校务楼423办公室)。科技处将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初审合格后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答辩验收。答辩事宜另行通知。
2.理工科学院自由探索项目由学院组织验收。学院根据项目完成质量情况可最多推荐10%的自由探索项目参评优秀,并将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学院填写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4)与所有结题材料(需按项目号从小到大整理排序)于2021年12月22日17:00前报送至科技处。
3.交叉学科学院自由探索项目结题材料由学院统一提交,于2021年12月15日17:00前报送至科技处。科技处对结题材料初审后,将结题材料上报专家组审核。
四、注意事项
1.需要延期的项目须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5),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科学技术处审核。
2.延期结题的项目不参与评优推选。
3.以上相关纸质材料报送均为一式一份。
五、联系方式
科技项目管理科,吴多洋,85310462,xmk@snnu.edu.cn。
科学技术处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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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结题报告.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3.研究报告总结简表.xls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4.验收情况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5.延期结题申请表.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