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点科技创新平台网站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26       浏览量: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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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重点实验室及工程中心:
根据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重点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每个重点科技创新平台必须建立自己的网站,以便工作管理及对外宣传交流。学校从2008年起先后就此事下发过两次通知并多次在各种会议上强调,要求校内每个重点实验室及工程中心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网站,科技处与校网络中心已联合开发了科技创新平台网站模版,并专门召开了全校所有重点实验室及工程中心主任及秘书培训说明会议,要求各重点实验室及工程中心参考该模版建立自己的网站。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有5个校级重点实验室未建立网站。因此,请未建立网站的重点实验室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尽快建立网站。同时,经学校研究决定对于未按要求建立网站的重点实验室今年的运行经费将暂时不予下拨,待网站建立并通过验收后再行下拨。
特此通知。
科学技术处
201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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