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预算执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27       浏览量: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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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负责人: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大对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关键时点预算执行促进力度的通知,为加大对关键时点预算执行工作的促进力度,实行预算与预算执行挂钩办法。今年我校此类经费执行滞后,将可能削减经费支持力度。根据我校对此经费加快执行的要求,各项目负责人应做好经费使用计划,防止后期突击报账。现对经费预算执行通知如下:
1.时间节点要求:
8月15日前必须执行完成当年下拨经费的30%;
9月15日前必须执行完成当年下拨经费的50%;
10月15日前必须执行完成当年下拨经费的70%;
11月15日前下拨经费必须全部执行完毕。
2.如不加快执行,将视经费执行情况,在时间节点回收剩余经费,转拨给经费执行较快的项目。经费执行情况将作为后续立项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项目负责人予以高度重视。
3.财务部门后半年报销工作较多,请各项目负责人提前抓紧报账,避免后期集中报销,以免给经费报销带来不便。
4.财务处假期能够正常办理报销手续。
科技处
201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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