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陕西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促进其更好的发挥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平台作用,按照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有关管理规定,经研究,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开展2017年度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运行评估和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2015年批准建设的国家地方联合、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开展评估工作。2015年、2017年批准建设之外的国家、国家地方联合、省级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开展年度总结工作。
二、材料准备
1.开展评估工作的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报送材料包括:《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年度工作总结》;《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数据填报表》;《本领域产业发展和技术开发研究报告》。
2.开展总结工作的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报送材料包括:《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年度工作总结》;《本领域产业发展和技术开发研究报告》。
三、材料报送
请各工程实验室认真组织编写材料,于2018年1月26日(星期五)前将2017年度评价材料和年度总结材料一式3份,报科技处,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董维权 张卫兵
电 话:029-85310468
邮 箱:dongweiquan@snnu.edu.cn
附件:1.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年度工作总结.doc
2.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数据填报表.doc
3.本领域产业发展和技术开发研究报告编制提纲.doc
4. 年底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总结和评估名单.xls
科技处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