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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04       浏览量:     作者:      来源:    分享到:

 

理工科各学院:

      2011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校奖励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推荐

    拟推荐项目必须是获得过厅局级二等奖以上的项目,包括即将公布的2011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项目。曾经申报过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尚未成功的项目,若条件成熟也可继续推荐,但项目连续两年推荐参加评审未授奖的,本年度不予受理。不符合上述单位推荐条件,愿意选择专家推荐方式的项目也可申报。详细要求,请查看附件1。

二、推荐要求

1.推荐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项目,其相关论文、论著必须发表一年以上。承担国家、省基础研究各类计划和基金资助的项目,必须提交结题报告和计划下达部门同意结题的批复。

2.推荐的技术发明类、技术开发类、技术推广类、社会公益类项目,其整体技术的应用必须在一年以上,并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须出具应用证明或经济效益证明)。应用证明是指由成果应用单位出具的应用和生产该项目的证明材料。对于自研自用的成果,由本单位出具证明,上级主管单位盖章确认。经济效益证明由获得效益的单位出具并加盖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农业科技推广类项目由县级有关部门出具证明,县级科技主管部门核实并盖章。推荐书中经济效益栏的数据应与所出具的证明相一致。

3.推荐的软科学研究项目须通过省科技厅组织的评审并应用一年以上,应同时提交决策部门的应用证明。

三、推荐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应符合规定。主要完成人数量要求:一等奖11人,二等奖9人,三等奖7人。排序应经过充分协商,保证对项目作出主要贡献的完成单位和科技人员的荣誉权。

四、项目推荐书中的完成人情况表应由项目完成人本人在对推荐书进行审阅后确认签名,主要完成单位和推荐单位应根据要求,分别在推荐书首页、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推荐单位意见栏盖章,否则形式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五、推荐项目必须经过省级科技成果登记,《科技成果登记表》于5月19日前交科技处。具体要求,请查看附件2。

六、项目推荐书必须由省科技厅“推荐系统”打印生成,“推荐系统”软件见附件3。请各拟申报项目的负责人按2011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见附件4)认真填写推荐书主件,并将“上报数据”发到我校科技处联系人邮箱chwang@snnu.edu.cn

七、项目推荐书要求1式12份,其中,3份推荐书后附全套附件材料(至少1份附件材料为原件),其余9份推荐书只提供附件目录。附件材料不超过40页, 其中代表性论文、专著总数不超过8篇(页),他人引用代表性引文、专著总数不超过8篇(页)。要求用普通A4纸打印,胶状成册,不另加封面。

    请各单位按上述要求,于5月25日之前将推荐材料交科技处。

联系人:王彩红

联系电话:85310337

联系人邮箱:chwang@snnu.edu.cn

 

附件1:陕西省科技厅“关于2011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2:关于做好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附件3:2011年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安装软件

附件4:2011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

附件5: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简易版〔V6.0〕

 

 

科 技 处

2011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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