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自然科学标志性科研成果经费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06       浏览量: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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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标志性科研成果经费奖励办法(修订稿)》(陕师校发[2008]4号)有关规定,学校对高水平学术论文、高层次科研成果奖及应用技术成果,给以一定的科研经费奖励。
经学院申报,科技处审核,主管校长批准,2010年度自然科学标志性科研成果共奖励经费323万元。其中,学术论文124篇,奖励经费268万元;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4项,奖励经费18万元;发明专利37件,奖励经费3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奖励经费由财务处直接下拨到相关教学科研人员标志性科研成果经费卡中,用于资助课题组继续开展科学研究工作。以前未获得过此项奖励者,请到科技处领取新建的经费卡。
联系人:王彩红
联系电话:85310337
附件:
一 2010年自然科学标志性科研成果经费奖励目录(论文).xls
科 技 处
201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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