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0年度西安市科技局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1-30       浏览量: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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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中心:
2010年度西安市科技局科技计划项目开始申报,请各位教师按照《2010年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积极做好我校2010年度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1.项目需符合《指南》中各计划规定的申报条件;
2.项目执行期原则为两年至三年(具体根据计划项目类别确定);
3.同一项目不得在市级各类科技计划中重复申报;
4.申报材料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一般不予退回。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可行性报告或商业计划书;
3.附件材料,详见《指南》中各计划申报要求。多个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应提供合作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自的责任、技术合作方式、产权归属、投入比例、收益分配等;对申报单位有自筹资金要求的项目,须提供自筹资金承诺函,并明确自筹资金的来源。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项目申报材料及申报要求见“专项指南”。
三、申报程序
从“西安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kjjh.xainfo.gov.cn)或者“附件10”下载“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软件并安装;按要求逐项输入申报内容(含附件);在线提交或生成上报电子文件(XML文件),待材料审核完毕,符合要求后再打印《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与可行性报告(或商业计划书),同附件材料一起简装成册(一式六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至以下邮箱;可行性报告、商业计划书按照网站发布的规范格式编写,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项目需符合《指南》中各计划规定的申报条件;
2.项目执行期原则为两年至三年(具体根据计划项目类别确定);
3.同一项目不得在市级各类科技计划中重复申报;
4.申报材料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一般不予退回。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可行性报告或商业计划书;
3.附件材料,详见《指南》中各计划申报要求。多个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应提供合作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自的责任、技术合作方式、产权归属、投入比例、收益分配等;对申报单位有自筹资金要求的项目,须提供自筹资金承诺函,并明确自筹资金的来源。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项目申报材料及申报要求见“专项指南”。
三、申报程序
从“西安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kjjh.xainfo.gov.cn)或者“附件10”下载“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软件并安装;按要求逐项输入申报内容(含附件);在线提交或生成上报电子文件(XML文件),待材料审核完毕,符合要求后再打印《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与可行性报告(或商业计划书),同附件材料一起简装成册(一式六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至以下邮箱;可行性报告、商业计划书按照网站发布的规范格式编写,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支持:
1.项目负责人目前主持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2.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未通过、结题项目以及未按规定提交项目执行情况年度报告。
1.项目负责人目前主持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2.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未通过、结题项目以及未按规定提交项目执行情况年度报告。
四、申报截止时间:
2009年12月8日 新农村建设促进工程(除区县工业科技引导项目外);
2009年12月18日 工业应用技术研发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
2009年12月25日 其余各类计划项目;
如有疑问,请与科技处联系。
2009年12月8日 新农村建设促进工程(除区县工业科技引导项目外);
2009年12月18日 工业应用技术研发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
2009年12月25日 其余各类计划项目;
如有疑问,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董维权
电 话:85310338
附件2 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群.doc
附件3 可行性报告及附件材料.doc
附件4 商业计划书及附件材料.doc
附件6 西安市技术转移机构申报表.doc
附件10: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
科技处
2009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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