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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十二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23       浏览量:     作者:      来源:    分享到:

理工科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第十二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1]218号)精神(见附件) ,按照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推荐第十二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给教育部推荐名额为1名。因候选人人数有限,各学院按照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向学校推荐1人。

二、推荐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②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③.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工作要求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推选质量。将立足国内,长期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特别是近3年获得过国家三大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获奖人推荐上来。

2、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3、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候选人信誉进行记录。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组织候选人登陆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
http://qnkjj.cast.org.cn,用候选人注册密码(2011jyb30)注册并登陆后填报电子材料。其中包括《第十二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和有关附件材料。  
(二)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纸质材料必须在电子材料上传成功后,使用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打印。  

请各学院于826号前报送候选人纸质材料,包括:

1.《第十二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三份。其中2份原件,1份复印件。

2.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推荐材料非涉密证明;

(8)其他材料。

      科技处将根据有关要求,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我校的候选人。

联系人:王彩红

联系电话:85310337 ,13228028912

附件:

1教育部人事司《关于推荐第十二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doc

2中国青年科技奖条例.doc

3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doc

                                                                      科技处

                           201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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